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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公司昨天公告将非公开发行股票时间有效期延长1年,2017年8月14日止。而公司7月19日刚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的公告,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时间应该在18年1月19日前完成,这不是有冲突吗?其他公司象这种情况是立马就完成增发,公司的延长公告实在有些牵强,是不是有什么别的隐情?

2017-08-03 14:09:55

宝泰隆 (601011): 回答:
www.tetegu.com

2017-08-03 14: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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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

法定名称: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是由宝泰隆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2日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230900100015008的。
经营范围:
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炼焦、化工、发电、供热、新能源、新材料等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研发和服务。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
办公地址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
主营收入
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