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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董秘您好!公司第四期回购方案为1.5亿至3亿元,目前仅回购1.59亿便触及下限停滞,5月甚至一股未买。在股价远低于8.75元上限的情况下,这种“卡下限”操作是否仅为应付监管的作秀?面对股价持续阴跌与投资者严重亏损,管理层是否缺乏继续回购的诚意?请问公司究竟有何实质性举措来扭转市场信心、推动股价回归内在价值?请勿用模板敷衍,盼正面回应!

2026-06-25 15:34:08

林洋能源 (601222):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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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5: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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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

法定名称: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系根据江苏林洋电子有限公司(原"南通林洋电子有限公司")截至2009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按1:0.5584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0年2月8日取得南通工商局核发的>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20385号),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
经营范围:
从事智能电网、新能源、储能。
注册地址
江苏省启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林洋路666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启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林洋路666号
主营收入
15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