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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董秘,你好。对于本次回购,广大投资者希望是用于注销,而不是用于股权激励,贵司可以弄个网络投票就可以看到全体投资者希望注销的强烈意愿,请贵司采纳。现在股价远低于贵司公布的净资产,陆总也有增持,如果要激励员工,请陆总用自己增持的去激励,当股价高于净资产时,多出来的部分归属员工,同时陆总也可以赚取增持价和净资产的差价,属于双赢,这才能体现出陆总与广大员工间的同舟共济,请问这种多赢的方式可采纳吗?

2026-07-15 17:28:56

林洋能源 (601222):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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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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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

法定名称: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系根据江苏林洋电子有限公司(原"南通林洋电子有限公司")截至2009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按1:0.5584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0年2月8日取得南通工商局核发的>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20385号),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
经营范围:
从事智能电网、新能源、储能。
注册地址
江苏省启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林洋路666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启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林洋路666号
主营收入
15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