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建议试点“双轨制”改革:一是项目部推行有限合伙企业模式,实施超额利润分享,下放经营自主权,激活项目末梢;二是技术端组建内部专业合作联社,确立“一人一票”民主治理,强制共性技术开源,按贡献度返还盈余。此举旨在将“劳动主权”与“开放共享”固化为公司制度,既落实国企改革“激发活力”要求,又以制度创新破解科层僵化,防范资本异化,打造新质生产力下的新型建筑产业工人共同体。
2026-07-22 15:36:56
中国建筑最新互动问答
- 中建系应弃“在港大建厂”思路,转攻“香港总部 湾区智造 全球输出”:在香港设技术总控与认证中心,主攻MiC、智慧工地标准研发与国际专利布局;生产环节迁至珠海、肇庆,形成“前店后厂”跨境直供;借香港普通法与英标体系,将内地成熟技术“香港化”后,打包向东南亚、中东输出技术授权与EPC管理。以“标准税 技术租”替代施工苦力,用轻资产科创生态盘活香港规则优势,破解成本死结,赋能实业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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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中建在科创板块试点“科研特区”合伙制,破除旧行政依附。针对新质生产力攻坚,推行“技术主权制”,赋予首席科学家路线一票否决权,取代行政指令。建立“长周期容错”考核,豁免研发失败的短期减值追责,匹配科技规律。实施“成果收益权”合伙,核心人才凭智力入股共享转化红利,而非仅领薪酬。以“国有平台 科研合作社”模式,隔离作战部队的行政管控与创新单元的敏捷需求,真正解放科技生产力,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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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公司领导:请问公司在向城市发展综合运营商转型的过程中,做出了哪些实质性的布局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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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
法定名称: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本公司是经国务院国资委于2007年12月以国资改革[2007]1495号文批准,由中建总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宝钢集团和中化集团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承担国内外公用、民用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安装、咨询;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与承建;国内外房地产投资与开发;建筑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堪察与设计;装饰工程、园林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实业投资;承包境内外资工程;进出口业务;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建筑用金属制品、工具、建筑工程机械和钻探机械的生产与销售。以及集团内部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主营收入51184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