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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公司非流动负债中的长期应付款包括增值税减免返还约5.6亿元,《关于继续实行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县及县以下新华书店退还及减免的增值税税款应专项用于发行网点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故公司将其记为负债。此项负债在2011年年报中就存在,为5.8亿元。十年来负债规模稳定,上市同类企业中只发现贵公司有此负债。请问对应资金是分散在各地新华书店,还是已归集到股份公司?有无使用计划?是否有利息?

2021-01-22 17:30:09

凤凰传媒 (601928): 回答:关于公司享受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及相关会计估计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1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继续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及相关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005)。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的闲余资金实施归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感谢您的关注。

2021-01-22 17: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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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名称: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的前身为江苏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2日,并于2009年6月30日采取整体变更方式设立江苏凤凰新华书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于1998年12月3日出具的(苏政复[1998]179号),由"江苏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改制设立。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于2007年8月29日,江苏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改制为江苏凤凰新华书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图书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的出版、发行及文化用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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