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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董秘您好!集团旗下另一家上市公司凤凰股份在定期报告中常以文化地产开发为定位,明确表示其产品涵盖文化mall综合体、享有文化品牌优势。从避免同业竞争、代建过程中出现利益输送、文化品牌被无偿使用、通过调节文化mall建设与结算周期从而为凤凰股份输血保壳等负面猜疑产生的角度出发,凤凰传媒所属各家文化mall在实现统一运营的基础上,能否打包出让给集团,择机注入凤凰股份,以此实现两家公司聚焦主业的良好局面?

2021-03-17 16:56:46

凤凰传媒 (601928): 回答:感谢您的关注和建议。公司的文化商业地产运营业务,与凤凰股份的地产开发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与凤凰股份关于项目代建的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定价公允、程序合规。

2021-03-17 16:5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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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传媒

法定名称: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的前身为江苏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2日,并于2009年6月30日采取整体变更方式设立江苏凤凰新华书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于1998年12月3日出具的(苏政复[1998]179号),由"江苏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改制设立。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于2007年8月29日,江苏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改制为江苏凤凰新华书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图书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的出版、发行及文化用品销售。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湖南路1号凤凰广场B座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湖南路1号凤凰广场B座
主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