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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 按照有关规定,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若要减持股票,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持股两年以上;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1%时,应当在该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为什么大股东减持股票还不出公告?

2024-01-08 17:06:20

玲珑轮胎 (601966):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大股东后续有减持计划将会按照减持新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2024-01-08 1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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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轮胎

法定名称: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1994年6月6日,公司前身招远利奥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设立。2009年3月25日,公司名称变更为山东玲珑轮胎有限公司。2010年6月28日,公司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经营范围:
汽车轮胎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
注册地址
山东省招远市金龙路777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招远市金龙路777号
主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