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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建议公司提前自愿公布第四季度业绩预测数据范围、以及在手订单数据,证明目前订单充足,消除双反公告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因素。满足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要求,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2024-12-02 15:32:31

众鑫股份 (603091): 回答:
www.teteg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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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鑫股份

法定名称: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16年1月8日,浙江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
经营范围:
自然降解植物纤维模塑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注册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永昌街道永盛路1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永昌街道永盛路1号
主营收入
14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