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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您好,我是一名资深的税务专家,我察觉到贵公司过去五年加总的实际所得税率位于行业最高的10%,计算方法为五年加总所得税费用/五年加总税前利润。税务问题兼具强专业性和高复杂性,深刻作用于企业的经营成长。请问贵公司是否有留意到税负长期偏高的情况?未来,公司是否会加强税务管理以控制税负?或补充披露相关信息对税负偏高的原因进行解释?

2026-08-07 17:32:55

丽岛新材 (603937):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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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岛新材

法定名称: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04年3月30日,自然人蔡征国、蔡红共同出资组建"常州市丽岛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铝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
主营收入
1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