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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贵公司可转债已经达到并超过了下修所需时间标准,是否决定下修为何拖着不公告?贵公司行为是否已经涉及违反募集说明书条款?债券持有人是否可以要求回售?

2024-06-20 15:36:50

海优新材 (688680):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根据《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当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5个交易日前,公司按时披露了提示性公告,并在公告中进行了说明:“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海优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可转债投资者合法权益,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正股投资者权益等多种因素对相关事项进行规划,不存在违反募集说明书下修条款的情形。截止目前“海优转债”上市时间较短,尚不满足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有条件回售条款。后续公司将持续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认真考虑相关事项的可行性,再次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2024-06-20 15: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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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优新材

法定名称: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05年9月22日,李民、李晓昱、陈葵共同出资设立上海海优威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特种高分子薄膜研发、生产和销售。
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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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幢A楼909A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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