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奕骁--->51%上海得宵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上海骁光智能技术有限公司--->5.02%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在(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表决权委托期限内,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骁光智能持有公司股份1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2%,可支配表决权股份4096691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71%,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骁光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