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股份最新互动问答
- 上市公司应有作为 上市公司应启用公积金回购,注销股票,缩小股本,增加净资产,增加灵活性。等待市场好时再增发
2018-08-30 15:57:00
- 按照公司半年报第57页提示,大股东近期增持了0.66%的股份,为何不公告?
2018-08-23 15:01:00
- 请问公司何时能把拖累上市公司业绩的房地产给剥离掉?既然公司转型新兴产业高科技已经成功就该快刀斩乱麻!
2018-08-22 15: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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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
法定名称: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0]71号文批准,由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总公司、镇江市三明集团公司、镇江市大港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镇江新区兴港运输有限公司和镇江市大港开发区房地产物资投资公司等五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房地产业务、物流及化工服务、高科技及节能环保业务、集成电路测试服务。
注册地址江苏镇江新区港南路401号经开大厦11层
办公地址江苏镇江新区港南路401号经开大厦11层
主营收入10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