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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董秘您好,我是公司持股时间已满一年的股东,因网上流传人寿董事长与公司的不实消息,导致公司股价突然暴跌,当日几乎跌停。网上的传言毫无根据,充满恶意,公司的董事会为何不报警处理?股东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请公司立即向上海市警方报案,追究造谣者的刑事责任,警方确定造谣者定性造谣后,我等股东可以向其提起诉讼,追偿损失。否则,任由造谣者造谣,将严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将动摇中小股东对公司管理层的执业信心。

2022-01-11 16:18:57

万达信息 (300168): 回答:
www.tetegu.com

2022-01-16 16: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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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信息

法定名称: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系上海万达信息系统有限公司,1998年10月19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体改审(1998)073号"关于同意设立上海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公司转制成为上海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由上海科技投资公司、上海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公司、上海有线电视台、上海精文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长安信息技术咨询开发中心、上海计算机软件研究所、上海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等八方作为发起人。
经营范围:
以公共事务为核心的城市信息化领域的软件开发和服务。
注册地址
上海市桂平路481号20号楼5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联航路1518号,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33楼
主营收入
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