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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尊敬的董秘:您好,9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四部门发布《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请问贵司是否适符合该政策条件,是否已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望告知,谢谢!

2023-09-05 17:03:37

朗坤环境 (301305):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污染防治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公司的深圳龙岗生态环境园项目是符合该政策条件的,已申报并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其他主要项目公司享受“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即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谢谢!

2023-09-06 15: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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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环境

法定名称: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01年1月12日,公司前身深圳市朗坤环保有限公司成立。
经营范围:
有机固废(餐饮垃圾、厨余垃圾、粪污、动物固废等)、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以及提供相关环境工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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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高桥社区坪桥路2号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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