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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尊敬的董秘您好!您称公司与中国广电联合运营5G业务依约获收益,请问该合作合同是否具备公平性?双方具体的责任划分与收益分成比例为何始终未详细披露?公司承担本地用户发展、运维等核心落地工作,却仅获微薄代理费,核心套餐收入归中国广电,投入与收益严重失衡。请明确披露合作双方具体的权责条款及分成细则,证明合同公平性,回应中小股东核心质疑!

2026-01-28 15:49:10

歌华有线 (600037):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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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华有线

法定名称: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系经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函[1999]120号文件批准,由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北京青年报业总公司、北京有线全天电视购物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广播发展总公司及北京出版社五家股东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和维护;广播电视节目收转、传送;广播电视网络信息服务。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4层409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7层
主营收入
68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