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特特股 > 复星医药 > 互动
网友提问 :根据股权激励草案十一章第一条第六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本公司应不迟于股东会审议本计划前5日披露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向贵司提出关于本次股权激励的异议:药企从国家政策或市场来看创新药才是基石。创新药在于研发本次股权激未公布研发人员占比(行业为30%)公司能否把股权激励名单分类为“研发生产销售”方便其他股东了解后参与投票。

2025-09-03 17:04:35

复星医药 (600196): 回答:
www.tetegu.com

2025-09-03 17:04:35

复星医药龙虎榜   复星医药大宗交易 复星医药股东人数 复星医药互动平台
复星医药财务分析 复星医药主营收入构成 复星医药流通股东 复星医药十大股东

复星医药

法定名称: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上海复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1998)23号文批准由上海复星实业有限公司改组而成。1998年8月7日中国证监会分别以证监发字(1998)163、164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境内上市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交易。
经营范围:
药品制造与研发为核心,业务覆盖医疗器械与医学诊断、医疗服务、医药分销与零售。
注册地址
上海市曹杨路510号9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宜山路1289号A楼
主营收入
1007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