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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公司早前就修改公司章程,规定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30%。但是公司去年定增完近期又要定增!为了吸引机构投资者,也为了让长线投资者能坚定持有,公司能否再次提高最低分红比例?目前时代背景下,证监会多次发布加强提高分红政策,贵司多年前就制定的分红规划,是否需要进一步优化?

2024-05-10 17:18:21

宏昌电子 (603002):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十分重视投资者回报,尤其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近五年(2018年-2022年)每年度现金分红,分别占当年度实现净利润的50.37%、50.80%、99.84%、69.98%、31.81%,2023年预计现金分红5670万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的65.45%。后续如有修订再提高最低分红政策,公司将按相关要求履行审批并公告。谢谢您的关注!

2024-05-10 17: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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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电子

法定名称: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1995年9月28日,广州宏维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经广州市人民政府以经贸穗外资证字[1995]0123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系由BVI宏维独家投资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BVI宏维由王文洋先生及外部投资者出资设立。宏维化学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企独粤穗总字第004746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
从事电子级环氧树脂的生产和销售。多层板用环氧玻璃布覆铜板、多层板用环氧玻璃布半固化片、新型电子材料的生产及销售。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728号3栋101房(部位:3栋212房)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728号3栋101房(部位:3栋212房)
主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