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66.对于“应付经销商尚未结算的折扣与折让”,在经销商下次提货时是按剩余折扣的一定比例使用还是一次性使用?如果按比例使用,使用比例是固定的吗?若本次提货使用了折扣,经销商还能从本次提货中获得新的累计折扣么?
2023-05-18 00:00:00
洋河股份 (002304):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经销商下次提货时是按剩余折扣的一定比例使用,折扣不是单笔订单产生的,达到一定销售数量才给予折扣奖励。感谢您的关注!
2023-05-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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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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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
法定名称: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系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2]155号)批准,由洋河集团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上海海烟、综艺投资、上海捷强、江苏高投、中食发酵、南通盛福等6家法人和杨廷栋、张雨柏、陈宗敬、王述荣、高学飞、冯攀台、朱广生、钟玉叶、薛建华、沈加东、周新虎、吴家杰、丛学年、范文来等14位自然人,以发起设立方式,于2002年12月27日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主要从事洋河蓝色经典、洋河大曲、敦煌古酿等系列品牌浓香型白酒的生产、加工和销售。
注册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洋河中大街11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酒都大道118号
主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