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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第十三条 电子烟生产企业、电子烟代加工企业、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所用的烟叶(包括再造烟叶和烟梗,下同)、复烤烟叶、烟丝等烟草专卖品应当从有烟叶、复烤烟叶、烟丝等经营权的烟草企业购进,不得非法购进烟叶 亲爱的董秘,依据此条,是否可以理解为:公司从有经营权的烟草企业购进原料,很容易转型为 加热卷烟企业?谢谢!之前没做加热卷烟是否意味着之前中烟没有开放?

2022-04-03 13:50:37

顺灏股份 (002565):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国家烟草专卖局颁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要求“加热卷烟纳入卷烟管理”,感谢您的关注!

2022-04-08 16: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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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灏股份

法定名称: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前身系于2004年12月21日成立的上海绿新烟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08年12月16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以(沪商外资协[2008]565号)批准绿新有限整体变更为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真空镀铝纸、复膜纸、白卡纸、印刷品、烟用丙纤丝束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
注册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
主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