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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贵公司签署的“生物质热电项目框架协议”大都是与地方政府“联产、合作”的形式经营,请问贵公司这种“联产、合作”的经营模式对于“生物质热电项目”产生的利润是如何分配的?是共同成立“营运公司”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吗?还是固定回报?又或者是营运一定时间周期的利润归贵公司,营运周期结束后交回地方政府?请贵公司说说签署的项目产生的利润如何分配,谢谢!

2016-11-24 17:49:00

长青集团 (002616): 回答:
www.tetegu.com

2016-11-28 17: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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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

法定名称: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本公司前身系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由成立于1993年8月6日的广东长青(集团)公司于2002年改制设立,将集团有限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生物质热电联产、生活垃圾发电和工业园区燃煤集中供热三大板块。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工业大道南42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工业大道南42号
主营收入
89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