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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您好!2021年7月2日,CDE发布了《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的征求意见稿。该文件有28页,以明确提出: 新药研发应以为患者提供更优的治疗选择为最高目标, 当选择非最优的治疗作为对照时, 即使临床试验达到预设研究目标, 也无法说明试验药物可满足临床中患者的实际需要, 或无法证明该药物对患者的价值!对海思科创新药研发管线是否有很大影响,可否具体说明?

2021-07-06 18:44:39

海思科 (002653): 回答:
www.tetegu.com

2021-07-08 16: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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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

法定名称: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前身西藏康欣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26日,于2010年3月24日更名为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化学药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制造、销售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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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