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我是杭汽轮长期投资者,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杭汽轮主动退市重新上市不存政策性障碍,且速度快,效率高,对中小股东损失少。
现与海联讯合并吸收,存在利益输送等不公不廉之嫌。
请问贵公司为何放弃主动退市重新上市而选择吸收合并?
退一步讲,假使管理层一定要吸收合并,我们会坚决否决1股杭汽轮转3股海联讯以内的任何方案!
2024-10-31 07:34:38
杭汽轮B (200771): 回答:投资者您好!本次采用吸收合并方式终止在深交所B股市场交易属于上市规则主动终止上市的情形。目前规则中并未见到关于在交易所申请主动终止上市并重新申请上市的明确规定和相关操作指引。而A股上市公司吸收合并B股上市公司已有历史案例,换股合并路径相对成熟。感谢您的关注。
2024-11-25 15:15:10
杭汽轮B最新互动问答
- 董秘你好!
对于换股比例的想法:
鉴于AB股的估值体系不同,比如长安AB的价差是4倍多,换股比例起步应该是1:4。
海联讯问题众多只有壳价值。攀上杭汽轮这个优质的,世界闻名的高科技企业理应有所折价,换股比例应该1:5。
杭汽轮是优秀的国有企业,绝不能让国有资产流失。那最优的换股比例是1:10。
杭汽轮投资者都是长期价值投资者,与国有股东站在一起。如果比例过低会否决提案。
谢谢。
2024-11-25 15:15:10
- 本公司核心产品竞争力,净资产,收益率,投资收益等各方面都碾压海联讯,不理解为什么和海联讯 1:1 换股?
2024-11-25 15:15:10
- 董秘你好。这次合并方案很反常。在没有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的情况下,先确定换股比例,再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请问这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吗?1:1比例与曾被证监会处罚过得“问题股”进行换股,依据是什么?换股比例应该综合考虑到资产、盈利和现有股价的对比之后再确定合理的换股比例,这样既能照顾到各方利益,也能提高方案通过的成功率。
2024-11-25 15:15:10
- 请查阅公告,谢谢关注,这些话是公司对小股东的答复吗?就是因公告没洗清楚,或我们小股东不明白,才问你们,这你们这样回复等于没回复,根本不关心和理会小股东,就等于损害我们小股东。现在有两个问题请你们详细说明:
一,合并,重组,收购并不是只有二十天均价来定价,还有资产评估,净资产,等其他的多种方式,你们为什么不选?是不是故意损害我们小股东的利益?讲详细说明不选其他定价方式的理由!
二,接下一个
2024-11-25 15:15:10
- 杭汽轮B未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大股东所持股份为非流通股,而“吸收合并预案”中并未提及非流通股给予流通股补偿事宜。请问海联讯吸收合并杭汽轮后,原杭汽轮非流通是否变为流通股?该行为是否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024-11-25 15: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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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名称: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汽集团")独家发起,并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证委发[1998]8号文批准,通过募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注册成立日为1998年4月23日。
经营范围:
汽轮机及其辅助设备,备品、备件的设计、制造,销售自产的产品,并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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