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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的有关规定:...(2)创业板公司应当在7月15日之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在10月15日之前披露第三季度业绩预告,在1月31日之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请贵公司尽快披露半年报,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17-07-07 15:38:00

必创科技 (300667): 回答:
www.tetegu.com

2017-07-07 18: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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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创科技

法定名称: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2005年1月13日,公司前身北京必创科技有限公司成立。
经营范围:
工业监测系统、检测分析系统及MEMS传感器芯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1号汇众2号楼710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1号汇众2号楼710室及6层
主营收入
1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