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2014年《合作协议》(三)各方的权利义务,第4条:甲方承诺,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范围外当年出让的住宅和商业用地面积之和不得超过南部新城首期范围内当年出让的住宅和商业用地面积之和的30%。请问董秘:该条款截止目前是否有效?
2021-04-09 17: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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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和帝璟】项目于2021年3月31日结束,【泰宁华府】项目于2021年6月30日结束。2019年【弘和帝璟】项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89万元,【泰宁华府】项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47万元。请问董秘,该2笔资产减值损失2021年一季度和二季度是否回冲公司财务报表?资金出借方只收取约定的投资利息,不参与地产开发利润分成,资产减值损失应该由地产商独自承担,不应由上市公司承担。
2021-04-02 17:54:38
- 公司公布收到【监管工作函】,为何不公布监管内容?【弘和帝璟】项目预售房抵债欠款方式严重损害广大散户合法权益,散户大量举报投诉维权下,公司迎来【监管工作函】。请董秘向公司管理层转达广大散户的呼吁:“遵纪守法”、“规范运作”!谢谢!
2021-04-02 17:54:38
- 公司【共同合作业务】投资6个地产项目26.8亿。2019年5个合作项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0.8亿。公司作为资金出借方,只收取约定的利息收入,不参与合作项目的利润分成。请问董秘:(1)资产减值损失应该由地产商独家承担,公司作为资金出借方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是什么?(2)2021年公司先后结束6个合作项目在收回投资本金和利息的前提下是否能回冲2019年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0.8亿?
2021-04-02 17: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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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名称: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9月18日经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粤股审[1993]61号”批准由原广东明珠球阀集团公司改组为广东明珠球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5月14日更名为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89号文核准,公司于2001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
经营范围:
铁矿采选、铁精粉生产销售。
注册地址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
主营收入18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