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尊敬的董秘,非报告期的股东数不属于强制披露的信息范畴,但依据《公司法》第97条,股东有权私下进行个人查询——请问将交易软件持仓截图或持股证明等文件发去贵司邮箱能否得到股东数的回复?
2023-07-06 14:50:47
皖新传媒 (601801): 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如需要查询非定期报告时点的股东人数,请提供查询当日的持股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至公司投资者信箱,经公司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规定予以回复。感谢您的关注!
2023-07-06 14:50:47
皖新传媒最新互动问答
- 你好,董秘。作为知名出版上市公司,在人工智能方面有什么布局?有什么具体进展?对公司有下步发展有什么影响?
2023-05-29 11:10:36
- 你好,董秘。作为知名出版上市公司,在人工智能方面有什么布局?有什么具体进展?对公司有下步发展有什么影响?谢谢!
2023-05-18 09:12:40
- 公司自2021年年报中无出版策划及服务的收入项目了,请问公司现在还有出版业务吗?属于哪个收入种类呢?
2023-05-18 09:12:40
- 公司地处创新之都合肥,请问公司在现在的新兴科技领域,尤其是最近发展迅猛的aigc大模型等方面是否有一些探索?
2023-05-10 14:27:43
- 贵司您好!前任董事长已离任半年之久,请问新董事长什么时候任命?针对近年来较热的国企改革趋势,贵司是否有新赛道布局?在保持传统业务竞争力的同时,激发新业务的活力有哪些举措?
2023-05-05 17: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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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名称: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本公司是经安徽省委、省政府同意,经安徽省委宣传部皖宣办字[2008]4号和安徽省财政厅财教[2008]51号批准,由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2月28日,本公司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
经营范围:
出版物的批发、零售;文体用品零售;音像出版;广告传媒。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1718号
主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