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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7月才收到的,5月收到处罚告知书就ST了,那摘帽时间又是收到决定书12个月才能申请,能详细解释一下吗?

2024-10-05 14:32:29

ST特信 (000070): 回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八)规定,出现“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情形的,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8条(二)规定,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可以向深交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2024年7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依照前述规范规定,公司应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可以向深交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谢谢关注!

2024-10-21 15: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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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特信

法定名称: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系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复[1999]70号文批准,由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深圳市通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企荣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发龙飞无线电通讯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香港汉国三和有限公司及中国通广电子公司等七家发起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1999年7月29日注册成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0年3月21日证监发行字[2000]25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万股,并于2000年5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经营范围:
光纤、光缆、通信设备、电力电缆、电力通信光缆、金具及附件、无源光纤网络终端、无线路由器、IPTV机顶盒、分离器和智能路由器系列产品、军用航空通讯设备、数据记录仪和弹载计算机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通信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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