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您好,公司2013年发布了《2013年度非公开增发(预案)》,其中发行对象包括东海基金-鑫龙14号、汇添富-盛世成长双喜6号、财通基金。当时公司没有披露这些资管计划的委托人。直到2014年7月11日,公司披露相关的认购意向合同,市场投资者财了解到产品委托人。这之后,公司便拿到了证监会批文。请问证监会是否有明确规定,公司要披露认购合同或者委托人信息?这些信息是否被证监会问询,是否是过会的必要条件?
2024-08-26 09:53:50
吉林化纤 (000420): 回答:您好!公司在定向增发工作中,均严格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合理合规进行信息披露。谢谢!
2024-08-26 16:03:34
吉林化纤最新互动问答
- 董秘先生,请问为何这么长时间不回复投资者的提问?按照规定不应该这么久吧!
2024-08-22 17:35:46
- 你好董秘!请告知国兴碳纤维21年度、22年度以及23年一季度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另外截止目前国兴碳纤维未偿还债务还有多少?
2024-08-22 17:23:50
- 贵司名称和控股股东的公司名称基本一致,所以一直以来就像个附属品,不方便区分,也容易混淆视听,很没有独立感,请问何时更名?难道领导们不觉得这个很重要吗?
2024-08-22 17:24:20
- 控股股东和化纤集团是如何定位公司未来发展的?是想把上市公司做大做强还是以普通企业对待?在政策和资金方面都有哪些重点支持?在碳纤维业务方面是如何避免其它企业与公司同业竞争的?谢谢!
2024-08-22 17:24:59
- 控股股东吉林国资以及化纤集团是否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谢谢!
2024-08-22 17: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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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
法定名称: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系经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吉改批(1993)35号文批准,由吉林化学纤维厂为独家发起人,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制企业。1996年7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114、115号文的批复,向社会公开发行3,097.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交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00420)。截止2006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为378,257,464.00元。
经营范围:
粘胶纤维的生产和销售。
注册地址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
主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