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公司好,公司8月26号答复资产注入承诺何时兑现时表示,“无论国兴碳纤维还是上市公司都是吉林重要的国有碳纤维产业链系列企业〞。此话对于集团来讲是没错,因为无论在留在集团还是注入上市公司对于集团来说确实无差别。但是对于投资者来说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和留在集团内是有本质区别的,这个道理大家都明白。因此本着做大做强,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回报全体股东的原则,请公司尽早兑现承诺,取信于民。谢谢!
2024-09-05 14:55:07
吉林化纤 (000420): 回答:您好!关于资产的注入,请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有新进展公司会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谢谢!
2024-09-07 11:27:36
吉林化纤最新互动问答
- 公司好!国资委明确要求把市值管理成效纳入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考核,引导中央企业负责人更加重视所控股上市公司的市场表现,及时通过应用市场化增持、回购等手段传递信心、稳定预期,加大现金分红力度,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近期公司股价持续走低,市值不断缩水,请问是何原因导致?公司方面有何具体措施改变现状?公司管理层是否因此被问责?
2024-08-26 16:01:45
- 公司好!人无信不立,事无信不成。无论是国家,机构以及个人都应如此。
2022年3月18日,化纤集团出具承诺: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3年内,化纤集团将采取包括将国兴碳纤维控股权注入上市公司在内的符合国有资产监管、证券监管的相关措施。
请问3年承诺即将到期,相关工作进行到哪一步了?集团是否信守承诺,如期完成相关事宜?请明确答复。谢谢!
2024-08-26 16:02:26
- 上市公司代管国兴碳纤维目前有什么变化吗?对上市公司的中报业绩有没有影响?做大做强做优上市公司有什么问题吗?方方面面似乎都有顾虑啊。
2024-08-26 16:02:59
- 您好,公司2013年发布了《2013年度非公开增发(预案)》,其中发行对象包括东海基金-鑫龙14号、汇添富-盛世成长双喜6号、财通基金。当时公司没有披露这些资管计划的委托人。直到2014年7月11日,公司披露相关的认购意向合同,市场投资者财了解到产品委托人。这之后,公司便拿到了证监会批文。请问证监会是否有明确规定,公司要披露认购合同或者委托人信息?这些信息是否被证监会问询,是否是过会的必要条件?
2024-08-26 16:03:34
- 董秘先生,请问为何这么长时间不回复投资者的提问?按照规定不应该这么久吧!
2024-08-22 17: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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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
法定名称: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系经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吉改批(1993)35号文批准,由吉林化学纤维厂为独家发起人,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制企业。1996年7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114、115号文的批复,向社会公开发行3,097.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交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00420)。截止2006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为378,257,464.00元。
经营范围:
粘胶纤维的生产和销售。
注册地址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
主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