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5%的,国有单位应将其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方案事前报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第十二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国有单位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备案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该事项出具备案意见。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方案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万泽与赣江的转让何时完成?
2019-01-26 02:02:00
万泽股份最新互动问答
- 查看相关规定,证监会受理定增后规定三个月应予回复,万泽最近一次回复证监会问询是在2017年3月距今也快2年了,公司迟迟等待无音信,证监会严重违规不作为,既不通过也不否决,无限拖延,难道法律法规对刘主席领导的证监会没有任何约束,公司为何不对证监会直接问询给投资者一个明确的答复,谢谢
2019-01-22 10:57:00
- 请问公司的注册地址何时变更?
2019-01-22 10:57:00
- 请问截止1月15日股东人数多少?
2019-01-22 10: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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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泽股份
法定名称: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原名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系于1992年7月18日经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粤股审[1992]16号文批准,由汕头市电力开发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汕头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汕头信托投资公司、汕头市城市建设开发公司、中国交通银行汕头分行等5家公司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9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3]67号文及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证办复[1993]125号文批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2,593万股,并于1994年1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取得注册号为4405001006652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
微生态制剂、高温合金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注册地址广东省汕头市珠池路23号光明大厦B幢8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汕头市珠池路23号光明大厦B幢8楼
主营收入3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