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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国有单位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备案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该事项出具备案意见。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方案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请问:赣江受让万泽10%的股份,自2018年10月26日签署了《合作进程备忘录》《战略框架协议》至今三个多月了,为何迟迟没有进展?赣江和万泽在等什么?令人费解!

2019-02-13 21:55:00

万泽股份 (000534): 回答:
www.tetegu.com

2019-02-15 1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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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泽股份

法定名称: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原名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系于1992年7月18日经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粤股审[1992]16号文批准,由汕头市电力开发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汕头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汕头信托投资公司、汕头市城市建设开发公司、中国交通银行汕头分行等5家公司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9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3]67号文及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证办复[1993]125号文批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2,593万股,并于1994年1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取得注册号为4405001006652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
微生态制剂、高温合金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注册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珠池路23号光明大厦B幢8楼
办公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珠池路23号光明大厦B幢8楼
主营收入
3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