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尊敬的董秘,您好!
海南自贸港封关在即,我注意到,除进口免关税外,其中还有,对在海南自贸港加工增值超过30%的货物,进入内地可免征进口关税。
公司作为海南唯一的整车制造企业,想请教公司几个问题:
加工增值免关税,是否适用公司从海外进口零部件(如发动机,电驱系统等),海南进行制造后销往内地?若适用,是否已开展筹备工作?
该政策如落地,对公司成本,竞争力,盈利能力带来怎样的积极影响?
2025-10-23 13:09:12
海马汽车最新互动问答
- 董秘你好,我是投资者小赵,海南封关在即,公司是否可以利用,进口货物加工增值超过30%,进入内地可免征进口关税这一政策,来和特斯拉或者小米合作,帮助他们代工,这样的话他们的综合成本下降,公司也能获得超额利润,双方都受益。
2025-10-27 15:00:13
- 你好董秘,贵司牵头的“海南省燃料电池汽车等技术示范应用项目”已通过验收,并且获得海南省政府的现金奖励,请问该奖励是否已到账?后续是否有针对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其他政策支持,如海南自贸港“零关税”对氢燃料电池核心部件的覆盖?
2025-10-27 15:00:13
- 董秘您好,祝贺公司的燃料电池项目通过海南省验收并获得800万政府奖励,在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的背景下,我们注意到政策允许“进口零部件在岛内加工增值超过30%后进入内地免征关税”,请问,作为海南本土唯一整车企业,公司是否计划利用此政策,进口氢燃料系统核心部件在海南进行整车生产?这是否将显著提升公司氢燃料车型在内地市场的成本竞争力?目前有何具体规划?
2025-10-27 15: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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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名称: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原名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系于1993年1月经海南省股份制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琼办字(1993)1号文批准、在原海口市工业建设开发总公司基础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8月8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字(1994)18号文批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07年1月5日公司名称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7年1月10日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中文名称由“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海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HAIMA INVESTMENT GROUP CO.,LTD.”变更为“HAIMA AUTOMOBILE GROUP CO.,LTD.”,并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经营范围:
汽车及动力总成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工业区金盘路12-8号
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工业区金盘路12-8号
主营收入20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