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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您好!公司对上述拟置换资产的价值评估是按照评估基准日核准的用途进行评估,不能因土地未来可能有商业化规划而按未来的用途进行评估。

会计评估应该对于土地升值情况予以区分。在没有出台相应规划之前出售的土地应该按照基准日土地用途作价并计入销售成本。而在规划出台之后的的土地价值应该参考未来可能的溢价进行重新确定该地块价值。

这样理解对不对?是审计学错了吗?麻烦卿财务总监回答这个问题?

2017-06-12 11:00:00

北部湾港 (000582): 回答:
www.tetegu.com

2017-06-20 17: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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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

法定名称: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系1989年12月20日经北海市人民政府(1989)159号文件批准重组设立的交通运输企业。公司公众股于1995年11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经营范围:
港口装卸堆存业务、拖轮及港务管理、物流代理业务和理货业务。
注册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金港大道1号综合办公楼8层
办公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9-10层
主营收入
17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