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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尊敬的董秘您好,贵司既然不再开发地产,为何不把商业运营物业租赁作为基本盘保持一定营收规模,通过现金或增发控股收购的方式吸纳一些有前景的微小高科技企业进入上市公司平台,积小成大积弱成强,在平台内统筹调配研发人才科技攻关,在科技领域有所作为,做大做强上市公司企业转型。我想控股股东既然能建深圳第二高楼,旗下不应该只有养殖和地产资产吧!谢谢

2024-11-23 11:51:14

阳光股份 (000608): 回答:
www.tetegu.com

2024-11-26 11: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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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

法定名称: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的前身是广西虎威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广西虎威于1996年9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于1996年9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
经营范围:
商业运营管理业务、物业租赁业务以及住宅、商住尾盘销售业务。
注册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路230号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1A单元
主营收入
622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