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山钢矿业向证监会提交的豁免申请法律中介是“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资料显示独立董事齐向超先生系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虽然提交申请的法律主体“山钢矿业”,非金岭公司。但是齐先生作为金岭独立董事,他作为合伙人的事务所是不能承揽涉及金岭公司法律业务的。请矿业公司尽快撤换豁免申请的法律中介。这将产生“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而且作为事先知情人,齐先生也没有预先发布声明,请按照规定纠正
2018-04-09 07:24:00
金岭矿业最新互动问答
- 公司为什么不公布2018年一季度业绩预报?
2018-04-16 09:57:00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48条还规定,中国证监会发现收购报告书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应当及时告知收购人,收购人未纠正的,不得公告收购报告书,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就是证监会没有批准报送的收购书前,是不能履行收购协议的。2017年11月16日,不但公告收购协议,还明确的履行了收购内容,金岭铁矿办理了工商手续。说明金岭铁矿和金岭矿业不熟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请问这个错误如何纠正?
2018-04-12 08:14:00
- 金岭3月27日证监会受理了金岭一般豁免申请。如果证监会不予通过怎么办?山钢矿业是否应该按照2017年11月16日公告日为要约日,对金岭全体股东进行要约收购?这点收购书摘要里没有说,后续公司也没有公告,请将证监会如果不予通过的后果进行说明
2018-04-12 08:14:00
| 金岭矿业龙虎榜 | 金岭矿业大宗交易 | 金岭矿业股东人数 | 金岭矿业互动平台 |
| 金岭矿业财务分析 | 金岭矿业主营收入构成 | 金岭矿业流通股东 | 金岭矿业十大股东 |
金岭矿业
法定名称: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原名山东淄博华光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系经山东省淄博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淄体改字[1989]7号、原国家体改委以体改生字[1993]252号文批复为规范化股份制试点企业,1996年11月8日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字[1996]322号文批复为社会募集的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51,740,000股,并于1996年11月28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000655。
经营范围:
铁矿石开采,铁精粉、铜精粉、钴精粉、球团矿的生产、销售及机械加工与销售。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
主营收入38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