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截止至2017年7月18日,广州安尊仍未按照4月10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对金科进行增持,恳请上市公司尽快启动诉讼程序,要求广州安尊承担违约责任,并进行相应赔偿。而且这种赔偿不应该给大股东中饱私囊,应该再年中分红中分给全体股民。
2017-07-18 16:50:00
金科股份最新互动问答
- 金科股份4月13日公告: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黄红云通知,黄红云与广州市安尊贸易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广州安尊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足额购买金科股份2亿股股票。现在公告约定的90日日期已到,请问增持股份实施结果如何?谢谢!
2017-07-18 20:48:00
- 重庆日报报道公司今年上半年销售额为373亿,超过去年全年322亿销售量,请问媒体报道是否属实,如果不属实请发澄清公告,属实请发业绩快报,以免误导投资者~~
2017-07-18 20:50:00
- 从4月10号贵司与广州安尊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以来,现已期满90日,广州安尊迟迟未进行增持,请问安尊是否已经明确违反此一致行动人协议?请问安尊按照协议应该赔付的违约金何时会到位?
2017-07-18 2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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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股份
法定名称: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府发(1986)290号文批准,于1987年3月20日由原重庆钢铁公司第四钢铁厂改组设立,并于1996年11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正街(政府大楼)
办公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1幢金科中心
主营收入2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