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特特股 > ST沈化 > 互动
网友提问 :华夏时报记者以记者身份发文分析公司财务数据并下结论是否合法。证券法要求企业财务报表要有支格会计师审计签字并发表意见,有证券从业支格分析师等可以分析评价。一位记者可以从事企业财务报告分析并用非专业语评论。这样严重影响公司股价,损害股东利益,请公司务必维护投资人利益要求华夏时报道谦。

2021-05-17 22:18:25

ST沈化 (000698): 回答:
www.tetegu.com

2021-05-18 17:37:57

ST沈化龙虎榜   ST沈化大宗交易 ST沈化股东人数 ST沈化互动平台
ST沈化财务分析 ST沈化主营收入构成 ST沈化流通股东 ST沈化十大股东

ST沈化

法定名称: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是1992年经沈阳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沈体改委(1992)34号文批准,以沈阳化工厂为基础改组设立的股份制企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23号和(1997)24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80,000,000元A股股票。经深圳交易所深证发[1997]55号《上市通知书》批准,前述股票于1997年2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发行后股本总额为229,400,000股。
经营范围:
氯碱、石油、聚醚多元醇等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注册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55号
办公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55号
主营收入
14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