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您好,请问一下根据17年报表来看。子公司江苏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营收分别为50亿和16亿元,净利润对应2.8和4.1亿,说明人造板盈利占比高,净利润率大。然而查看主营业务构成章节,木地板营业利润20亿,人造板才3.7亿。两边不太匹配,请问怎么理解?另:公司也说人造板行业竞争激烈,但人造板集团净利润率高达25%,合理吗?
2018-07-12 15:16:00
大亚圣象最新互动问答
- 公司2017年分产品类别中,木地板的收入为49.3亿,但是在子公司的收入中,圣象+大亚(江苏)地板的收入合计57亿,这其中的差别主要是什么?
2018-07-10 16:44:00
- 简单加总公司2017年报第19页中,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的净利润,9家公司净利总计8.53亿。公司2017年净利润为7.37亿,这两个数据间1亿多的差额,主要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将来有没有降低或者转盈的可能?公司对此有什么计划吗?
2018-07-10 16:44:00
- 董秘你好,非常感激公司在7月4增持股份,彰显公司决心,另外是否可以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适度预告业绩增长情况,或者更明确公司未来经营规划,资本市场中信心重于黄金,而信心来源于诚实充分的沟通,衷心感谢!
2018-07-10 16: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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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圣象
法定名称: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4月20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1999年6月30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1999)51号文同意,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2002年7月24日,经深交所核准,公司名称由"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变更为"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地板和人造板。
注册地址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齐梁路99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99号大亚工业园
主营收入76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