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大股东不得在“自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实施增持。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会被否,公司又表示了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是否可以理解为目前还处于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中,控股股东无法增持?请明确回答。
2016-08-05 13:14:00
兰州黄河最新互动问答
- 您好,按照交易所规定“是自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在此期间控股股东不能增持。公司重组被股东大会否决,但在互动平台明确要推进重组,请问现在“是否处于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因此控股股东也就无法增持
2016-08-08 15:24:00
- 三季度机购和牛散进入,数千万资金的进来者都不是吃素的,第一二大股东做方案时一定要照顾投资者的利益,要不然方案必将再次否决!时间拖得越晚,大股东损失最大。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如一二股东做不利于投资者的事,我们必投诉!请公司转告一二股东!公司如何看待大家的集体诉求?
2016-08-08 15:48:00
- 广大股民密切关住前二大股东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如果敢顶风违法,必遭集体投诉
2016-08-08 15: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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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
法定名称: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系1993年9月经甘肃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体改委发[1993]77号文批准设立的一家以法人和内部职工共同持股的定向募集的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6月23日,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发行的4500万股可流通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经营范围:
啤酒、饮料、大麦、麦芽、饲草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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