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请问贵公司是否有义务对持有5%以上的大股东或者实际一致行动人的增减持信息及时公告?你们的杨董事长在减持股票的时候都没有在第一时间公告,从减持到公告日滞后的时间足以提起赔偿诉讼,贵公司及董事长是不是应该对此事承担法律赔偿责任?
2017-05-09 08:54:00
兰州黄河最新互动问答
| 兰州黄河龙虎榜 | 兰州黄河大宗交易 | 兰州黄河股东人数 | 兰州黄河互动平台 |
| 兰州黄河财务分析 | 兰州黄河主营收入构成 | 兰州黄河流通股东 | 兰州黄河十大股东 |
兰州黄河
法定名称: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系1993年9月经甘肃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体改委发[1993]77号文批准设立的一家以法人和内部职工共同持股的定向募集的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6月23日,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发行的4500万股可流通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经营范围:
啤酒、饮料、大麦、麦芽、饲草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业务。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郑家庄1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22层
主营收入6820.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