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您好,感谢对于上次股权激励计划累计净利润增长不低于70%的回答。根据您的回复,贵公司第一次解除条件应该描述为21/22年净利润累计增长不低于70%,而不是累计净利润增长不低于70%,贵公司的公告并不严谨容易引起误解,请贵公司研究。多谢,
2021-12-16 16: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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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
法定名称: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盛航海运前身盛航有限成立于1994年11月7日。
经营范围:
从事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液体化学品、成品油水上运输业务。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12号7幢
办公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12号7幢
主营收入40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