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你公司重大诉讼公告披露“2021 年 5 月至 6 月间,申请人曾来函要求本公司按照天隆公司 2020 年度经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5 倍的标准向申请人支付天隆公司剩余 38%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 10,504,339,104.91 元”。
请说明针对上述重大事项你公司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监高是否勤勉尽职?
2021-07-14 14:25:21
科华生物最新互动问答
- 公司是否可以选择不履行第二阶段收购,合同规定的相应的违约责任是什么?要支付多少违约金?
2021-07-15 16:02:10
- 天隆原股东五六月来函要求处理收购后续一事,公司是否公告?为什么不公告?
2021-07-15 16:02:36
- 五月份就收到申请人来函要求支付105亿元为何不及时公告?已向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严重违规。
2021-07-15 16: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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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生物
法定名称: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由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原)、唐伟国、徐显德、沙立武、上海科申实业有限公司及另外47位自然人作为发起人,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体改审(1998)065号文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
经营范围:
体外临床免疫诊断试剂、体外临床化学诊断试剂,核酸诊断试剂,基因工程药物及与体外诊断试剂相配套的自动化检验诊断仪器等的研究、生产和销售。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11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1189号
主营收入39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