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请问,贵公司在7月13日的重大公告中,其中写到:“2021年5-6月期间,申请人曾来函要求本公司按照天隆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25倍的标准向申请人支付天隆公司剩余38%股权的股权..."。说明科华管理层早已知道此重大事项,为何没有在当时就及时披露,而要等到今天被申请人提出仲裁才披露。是否涉嫌信息披露延后违规,造成广大中小股东损失,请解释。
2021-07-15 15:56:07
科华生物最新互动问答
- 董秘好!请问科华公司收购天隆协议里有没有关于情势变化方面的约定?为什么会有按天隆2020年度净利润25倍收购剩余的38%股份?公司后续打算怎么处理这件事?
2021-07-16 17:41:58
- 2018年与天隆签订的投资协议是极其不合理的,为何只规定下限而没有上限,为何没有业绩承诺?这样很有可能会造成1.天隆亏损包括财产损失、投资失败,公司都必须要花9亿收购。2.即使没有疫情,天隆也可能用合法的“突击”盈利,造成公司也必须25倍市盈率去收购。简直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合同!
2021-07-16 17:30:15
- 请问公司半年报利润是按照天隆公司62%的股权比例计算并入报表的,还是按照100%计算的?谢谢
2021-07-15 16:00:48
| 科华生物龙虎榜 | 科华生物大宗交易 | 科华生物股东人数 | 科华生物互动平台 |
| 科华生物财务分析 | 科华生物主营收入构成 | 科华生物流通股东 | 科华生物十大股东 |
科华生物
法定名称: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由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原)、唐伟国、徐显德、沙立武、上海科申实业有限公司及另外47位自然人作为发起人,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体改审(1998)065号文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
经营范围:
体外临床免疫诊断试剂、体外临床化学诊断试剂,核酸诊断试剂,基因工程药物及与体外诊断试剂相配套的自动化检验诊断仪器等的研究、生产和销售。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11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1189号
主营收入39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