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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公司有没有考虑通过显示屏进行直播、短播方式的广告加电商模式,借助战略股东阿里的IT技术,技术有无可能实现?如果技术上可以达到,这种模式对于消费者,能够通过手机屏和广告屏的联动互通,增加粘性;对于广告主,在原先的单向广告投放的基础上,还能直接带来销售收入,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2021-06-04 08:59:56

分众传媒 (002027): 回答:
www.tetegu.com

2021-06-10 17: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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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

法定名称: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原名广州七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由原广州七喜电脑有限公司整体改制设立,并于2001年2月2日取得广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穗改股字[2001]2号文批复。
经营范围:
媒体广告业务。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腾飞一街2号6楼605房(部位:6411)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69号兆丰世贸大厦28层
主营收入
29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