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制度第十五条三项措施(分析原因/说明会/综合工具含回购)为并列关系,5/20-6/11跌幅22.5%触发预警后,公司仅完成分析。7/1回复仍为“扎实做好主业”。请问“应当”是否具约束力?为何不召开说明会、不回购?
2026-07-03 10: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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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8称“已有多个DRP项目中标”,6/10要求披露客户名称、金额、周期,回复“关注定期报告”。7/2口径退为“正积极争取参与”。请问“多个”具体是多少?是否丢标?为何不愿自愿汇总公示?
2026-07-08 15:32:03
- 请问:远光软件分红具体日期是什么时候?
2026-07-08 15:11:33
- 董秘您好,此前咨询回购、市值考核等监管明确要求的事项,回复称股价仅受二级市场影响;投诉模板化回复时,又以股价敏感信息为由回避作答。相关市值管理政策均为公开文件,不属于未披露敏感信息,两套回复逻辑冲突。请问为何交替使用两种理由回避股东诉求,后续能否针对市值维稳、薪酬绑定市值给出明确推进安排,不再使用统一模板答复?
2026-07-08 1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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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名称: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系于2001年6月12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粤办函[2001]366号"关于同意变更设立广东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和2001年6月27日经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粤经贸监督[2001]556号"关于同意变更设立广东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文件的批准,珠海市东区荣光软件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陈利浩、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广东太平洋技术创业有限公司、浙江华能投资有限公司等七个发起人,以其在珠海远光新纪元软件产业有限公司的出资额整体变更设立广东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国内电力行业财务和管理软件的开发与销售。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科技二路23号远光智能产业园
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科技二路23号远光智能产业园
主营收入4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