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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董秘:华峰化学大股东,一方面以高溢价500%多的来评估资产,另一方面以极其低廉11.60元的作为兑换价格收购大股东资产,再加上A股市场环境的特变,即由资本市场无序扩张转变为大股东用真金白银收购公司股份来实现估值管理的管理模式,为此,有3000多万份股份投下反对票,大股东的乱作为,以失败告终是自然之事。 请问:此次重组涉及到的中介费(含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和证券商费等费用)由谁来承担并支付?

2025-04-30 11:00:57

华峰化学 (002064): 回答:
www.tetegu.com

2025-05-01 1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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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化学

法定名称: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公司系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浙证委[1999]73号文批准,由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和尤小华等19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9年12月15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30000100628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
从事氨纶纤维、聚氨酯原液、己二酸等聚氨酯制品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注册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788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788号
主营收入
676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