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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 :董秘你好,公告称终止赠与原因是“赠与事项的安排尚需进一步论证和完善,综合考虑本次赠与事项对公司各方面的影响”,请问在赠与事项公告后新发生了什么事项导致赠与无法履行或履行后损害了某方的利益?并无某一方对交易提出质疑和反对,交易各方需对什么事宜进一步证,且论证后取消了赠与?赠与公告并未有任何风险提示,而终止公告也未明确交易的实质障碍,两次公告是否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过山车式的公告对投资者有无误导?

2021-11-29 12:12:58

星光股份 (002076): 回答:
www.tetegu.com

2021-12-01 09: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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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股份

法定名称: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21日,前身为广东省南海市东二华星光电实业公司,系在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集体所有制企业。
经营范围:
紫外线杀菌灯、LED与荧光灯室内照明、汽车照明、锂电池生产设备。
注册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
办公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
主营收入
1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