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特特股 > 大港股份 > 互动
网友提问 :“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对新片区内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相关产品(技术)业务,并开展实质性生产或研发活动的符合条件的法人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请问子公司上海旻艾半导体是否享受该税收政策?

2020-08-01 07:17:47

大港股份 (002077): 回答:
www.tetegu.com

2020-08-04 17:26:29

大港股份龙虎榜   大港股份大宗交易 大港股份股东人数 大港股份互动平台
大港股份财务分析 大港股份主营收入构成 大港股份流通股东 大港股份十大股东

大港股份

法定名称: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0]71号文批准,由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总公司、镇江市三明集团公司、镇江市大港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镇江新区兴港运输有限公司和镇江市大港开发区房地产物资投资公司等五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房地产业务、物流及化工服务、高科技及节能环保业务、集成电路测试服务。
注册地址
江苏镇江新区港南路401号经开大厦11层
办公地址
江苏镇江新区港南路401号经开大厦11层
主营收入
1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