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董秘您好!公司6月6日公告,经公司6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再次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东方财富股吧中股民清一色反对转让,认为上市公司此次低价转让涉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请问公司如何解释?谢谢
2022-06-06 20: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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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
法定名称: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0]71号文批准,由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总公司、镇江市三明集团公司、镇江市大港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镇江新区兴港运输有限公司和镇江市大港开发区房地产物资投资公司等五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房地产业务、物流及化工服务、高科技及节能环保业务、集成电路测试服务。
注册地址江苏镇江新区港南路401号经开大厦11层
办公地址江苏镇江新区港南路401号经开大厦11层
主营收入10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