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董秘好。您说混改事项不属于相关规则法定信息披露范围,请投资者理解。请问该事项跟贵司股价有没有关联?明摆着有巨大关联,投资者迫切希望了解详情合情合理合法,作为负责任上市央企,怎么可以用一句“请理解”作理由拒绝公开混改事项?既然已经签署协议也收到增资款,不管属不属于披露范围,只要是跟股价有巨大关联,投资者迫切想了解的事项,贵司都有责任告知详情以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切身利益。这个要求合情合理合法。
2021-08-13 23:29:04
成飞集成最新互动问答
- 董秘您好!集成模具增资方出现长时间延期付款,已经违反了交易规则,贵司打算如何处置?贵司有权没收已支付增资款吗?建议要特别小心对方的信用,如果需要,则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谢谢!
2021-08-16 10:23:06
- 请问贵司为何一而再再而三以所谓“尽快”做借口拖延混改结果的发布?作为一个央企,这样漠视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及利益,合适吗?这个“尽快”是不是要一直作为拖延的理由一个月?三个月?半年?一年?
2021-08-13 17:22:30
- 宁德时代宣布582亿增发,用于新建锂电。所有厂家都在疯狂扩张,三年后可能会过剩,预计ZJH不会批准宁德增发计划,或拖到23年再看。对于中航锂电,明年100G的产能,已经跑到所有厂家前面。建议目前,一是继续大规模跑马圈地,在窗口指导前再占十几个地方,2025规划到1000G,超出所有人的想象;二是发挥未上市募资快的优势,本次150亿私募完成后,年底再私募500亿,从资本规模上占据第一位置。谢谢您!
2021-08-13 17: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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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名称: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本公司是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企改[2000]1109号文、国防科工委科工改[2001]517号文及中国一航航资[2000]584号文批准,由一航成飞作为主发起人,联合成都航空仪表公司(现为成都航空仪表有限责任公司)、吉利集团有限公司、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四家单位,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工模具设计、研制和制造、汽车零部件生产、航空零部件生产。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5号(创新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666号附1号
主营收入55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