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公司6月股权转让协议公告明确指出,乙方一收到第一笔股权转让款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与甲方促成召开股东大会,完成新一届董事会选举。公司8.6日公告显示8.4日已经完成股权交割。因选举董事会成员,需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至少提前15个自然日公告。
请问公司,如何保证6月公告里的股权转让后15个工作日内召开股东大会?
因,选举董事及董事会涉及中小投资者切身利益,如不能如约召开,请及时披露相关进展,谢谢!
2025-08-13 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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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名称: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2004年7月27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浙上市[2004]55号文《关于同意变更设立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由金华市东晶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4,600万元。发起人为李庆跃、池旭明、吴宗泽、金良荣、陈利平、杨亚平、俞尚东、方琳、方永进、蒋旭升、陈玉花、赵晖等12名自然人。2004年7月30日,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300001010780。
经营范围:
石英晶体元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
主营收入15200

